济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组织开展宪法宣传系列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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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4-12-21 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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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组织开展宪法宣传系列活动。
为切实做好“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暨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维护宪法权威,持续推进法治城管建设。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办和市城市管理局工作部署,济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以“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为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和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收到良好的工作成效。
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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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组织开展宪法宣传系列活动。
为切实做好“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暨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维护宪法权威,持续推进法治城管建设。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办和市城市管理局工作部署,济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以“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为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和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收到良好的工作成效。
宪法进机关,法治强素质。支队组织执法人员进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进一步树牢法治理念,强化法治思维,切实提升执法保障能力。组织集中观看“宪法的精神法治的力量——2024年度法治人物”专题节目,深刻认识宪法在日常生活和执法人员履职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引导大家从宪法视角去审视当前社会的热点问题,进一步深化了全体执法人员对宪法的理解以及对法治城管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宪法进工地,法治助规范。规划监察一大队与渣土管理一大队、规划监察四大队与渣土管理二大队两两联合,开展“宪法宣传进工地”活动,通过观看视频、现场宣讲、发放宪法宣传资料等方式,向企业职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营造了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崇尚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浓厚氛围,提升了一线人员的法治观念,有效规范了建筑施工和渣土运输行业管理,对防止违法建设和噪声扰民等问题的发生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宪法进公园,普法释疑惑。执法监察九大队联合执法监察三大队走进人民公园、执法监察四大队走进洸河公园开展法律知识宣传活动。执法队员通过发放法治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法律知识问答等形式,为群众深入细致地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城市管理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针对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现场解答。通过法律知识宣传与讲解,进一步增进了执法人员与群众之间的联系,提高了大家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让法治意识更加深入人心,做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宪法进社区,普法惠民生。执法监察六大队联合观音阁街道后营社区积极开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创建和谐社区”宪法知识科普宣传活动。执法人员和社区工作人员向居民发放宪法宣传手册和法治宣传资料,让居民们了解宪法、掌握宪法,增强宪法观念,树立宪法权威,帮助居民增强法治和法律意识。同时耐心解答居民的法律咨询,结合典型案例,深入浅出地向居民普及法律知识,让居民在了解自己权利和义务的同时,增强自我防范意识,科学运用法律知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引导居民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通过深入宣传,进一步增强了社区居民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为构建和谐社区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宪法进商户,普法促服务。为了让广大市民群众更好地了解宪法知识,执法监察二大队、执法监察七大队的执法队员们走上街头,发动社会力量,动员沿街电子屏滚动播放宪法宣传内容,通过制作宪法宣传短视频、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等形式,沿街逐户进行法治宣传。执法队员还结合实际案例,以及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深入浅出地向沿街商户讲解违法建设、乱停乱放等常见城市管理违法行为的危害及法律后果,引导市民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城市秩序。对存在的“门前五包”、店外经营、乱堆乱放、车辆乱停等违法违规行为,现场督促商户进行整改,形成了法治宣传和市容治理两不误、两促进的良好局面。
宪法进学校,普法伴成长。执法监察一大队、执法监察五大队联合街道办事处和街道司法所,组织并开展了“宪法进学校”普法宣传活动。女子中队宣讲团和办事处工作人员共同走进校园,为师生们讲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讲解员从学习宪法的意义入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同学们介绍了宪法日的由来和宪法的发展历程、基本框架、宣誓制度等基本知识,同时通过案例分析,讲述了宪法与每个人一生的密切联系,引导学生在学习实践中自觉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弘扬宪法精神。
此次宪法和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支队认真履行普法主体责任,结合工作实际,密切联系服务对象的不同需求,共投入执法力量150多人,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设置宣传展板10余块,宣传条幅20余条,LED滚动屏更换50余个,接受群众咨询1000余人次,有效推动了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
(来源:山东省济宁市“济宁城市运行管理”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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