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曝光】济宁市汶上县应急管理局对某工贸企业行政处罚案-环经济商讯
首 页 食品酒水 房产家居 五金建材 汽车 旅游 社会 健康 生肖星座 企业 展会
当前位置: 首页 > 社会新闻 > 【安全曝光】济宁市汶上县应急管理局对某工贸企业行政处罚案
【安全曝光】济宁市汶上县应急管理局对某工贸企业行政处罚案
【环经济商讯】 来源:本站整理   发表时间:2024-11-06 20:27  
摘要:【安全生产曝光台】汶上县应急管理局对某工贸企业行政处罚案。 安全生产曝光台是用于曝光相关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隐患和典型生产安全事故的专门平台,汶上县安委会办公室针对在督导、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和一般事故隐患进行曝光,旨在警示教育各生产经营单位对标自查自纠、举一反三、查漏补缺,从而有效消除事故隐患,遏制事故发生。现将检查中发现的有关事故隐患曝光如…

   【安全生产曝光台】汶上县应急管理局对某工贸企业行政处罚案。

  安全生产曝光台是用于曝光相关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隐患和典型生产安全事故的专门平台,汶上县安委会办公室针对在督导、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和一般事故隐患进行曝光,旨在警示教育各生产经营单位对标自查自纠、举一反三、查漏补缺,从而有效消除事故隐患,遏制事故发生。现将检查中发现的有关事故隐患曝光如下:

  安全曝光

  典型案例

  2024年3月26日,汶上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到某电子器件制造公司进行安全检查,发现该企业存在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违法行为。

  该公司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15000元的行政处罚。

  普法时间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二)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

  (来源:山东省济宁市“汶上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
免责声明:
1、本站部分内容系网友投稿或编辑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或断开链接!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客服

环经济商讯
2025第85届中国教育装备展示会邀请函
司南导航入选《十大北斗应用场景典型案例集
三米粥铺腊八 “金饭碗” 热卖爆单,星巴
龙口市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药店、诊所开展药
烟台市蓬莱区住建局2024年度党建工作结
烟台市福山区市场监管局发布2024年市场
烟台市芝罘区应急管理局持续开展烟花爆竹专
喜报!莱山区园长、教师在山东省级大赛中再
喜报!五莲县在日照市“行走的廉洁思政课”
日照市五莲县教体系统集中开展应急献血活动
关于我们 - 服务指南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法律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Email:16933431@qq.com 投递稿件和展会合作联系客服QQ:16933431
版权所有:环经济商讯 Copyright 2012-2024 hjingji.c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序号:鲁ICP备08104861号-50
鲁公网安备37068402005310号